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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解读|异地就医

2025-05-07 16:02: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61




医保政策解读异地就医明白纸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省内住院费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可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住院费用、普通门诊以及10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可直接联网结算。(在外地生育的需要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01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备案有效期内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首先自付20%,再按照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执行。

02异地就医就诊流程


先备案跨省就医以及省内异地长期居住需要办理备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

后就医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其中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直接联网结算。

03备案办理渠道


跨省就医需备案,三种方式任你选:

线下办理

前往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或基层医保工作站,提交备案材料(如居住证明等)。

线上办理

通过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爱山东APP、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及聊城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办理备案。

电话办理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提交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中的任意一项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供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04特别提醒


参保人跨省就医时,应在就医的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在备案有效期内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联网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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