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
2022-09-21 15:38: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220
东昌府区中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区级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和我院实际,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完善、补充,并予以公布。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 控知识,努力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应急防控意识。 2、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体系,做到早发 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的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和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护人员所在科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主管院长报告。 1、发生传染病或院内传染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群体性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者发现群体性伤害的; 5、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常备不懈抓好日常监督、监 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流行。 2、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 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快速反应、运转高效。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3、做到统一领导、依法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 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组织管理 成立“东昌府区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 领导突发事件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各科室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科学防控能力。 4、及时向区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 调、消毒及样品采集等工作。 五、监测与预警 1、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 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 与综合评价。 2、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所有医护人员 都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3、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科室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科室及人员。 六、报告与信息发布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全院每个干部、职工对发生和 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节假日报告应急电话:8426120。 2、有关科室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及时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 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疾控机构报告。 4、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 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 全面。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 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七、培训与演练 1、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涵盖各类突发事件 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 现场救护等。 2、医院根据各科室不同特点,编印不同的学习、宣传材料,内 容力求简明扼要、使用性强。 3、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订模拟演 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战演练,提高参演 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 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岗 位,开展工作。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要严格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在突 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 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 行封锁。 5、医院感染科、公共卫生科及宣传科等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 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 感染。 7、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监测。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 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蔓延。 10、医院120急救车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医院 二0二二年九月八日
附:应急小组人员名单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金刚 副组长:裴崇墨 成员:侯汉锋、张令华、张忠献、王成哲、王戈、乔洪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裴崇墨 副组长:张忠献 成员:贾天金、周广禹、杜翠、刘庆伟、许忠祥、王建龙、魏秀娟、高继锋、马会亭、郭文青、李学锋、闫建民、李桂兰、杨冬华、韩青、董兴、刘永振、刘文深、李晔、赵莉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小组 组长:张会云 副组长:刘英霞 成员:刘华建、宋明广、李荣魁、孙立珠。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调小组 组长:刘庆伟 副组长:杨忠 成员:闫建民、王建龙、付萍、杨思英。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供应小组 组长:张令华 副组长:刘英霞 成员:刘华建、吕维芬、孙增才、刘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