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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住院分娩报销提高啦!

2018-02-03 09:55: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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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孕妇持居民医保卡、《生育服务手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加盖公章)到东昌府区中医院分娩,自2018年1月1日办理住院的享受顺产600元、剖宫产800元的报销。

地址:站前街南79号

联系电话:0635-8422583



按照《关于将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疾病目录内新增加两个病种:JMSY01 居民住院分娩顺产,JMSY02 居民住院分娩剖宫产,定点医院医保联网登记时请按照此疾病编码和名称录入系统。

2、定点医院医保联网登记时,必须在备注栏目中录入“育龄妇女编码”(《生育服务手册》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中均有此唯一编码)。没有录入此编码的,医院垫付费用不予结算。

3、定点医院要严格检查育龄居民的报销资格,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孕妇。收治此类参保居民时,需留存报销人的《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加盖公章),并加入到此病人的住院病历中。病历中没有上述材料的,医院垫付费用不予结算。

4、定点医院要按日上传参保人的所有费用信息。

5、居民住院分娩垫付费用实行据实结算,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6、各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各定点医院要做好宣传、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报销结果,有问题及时上报。

7、市医保处后续将制订下发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出台前先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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